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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间投标(初出品)

实施局署
大阪国税局
估计价格
7,981,000 日元
拍卖方式
期间投标
拍卖公告编号
04 号
拍卖保证金
800,000 日元
出售分区编号
890-1
拍卖保证金的提供方式
现金等
投标期间
令和 6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 时 00 分 至 令和 6 年 8 月 30 日下午 5 时 00 分
投标地点
大阪国税局征收部特别整理综合第二课
必要文件的提交期限(电子投标的情况)
令和 6 年 8 月 29 日下午 5 时 00 分
拍卖保证金的缴纳期限
令和 6 年 8 月 29 日下午 5 时 00 分
开标日期
令和 6 年 9 月 3 日上午 11 时 00 分
开标地点
大阪合同厅舍第三号馆 15 楼第 2 会议室
购买价款缴纳期限
令和 6 年 9 月 24 日下午 3 时 00 分
出售决定的日期和时间
令和 6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1 时 00 分
出售决定的地点
大阪国税局征收部特别整理综合第二课
追加投标期间
令和 6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 时 00 分 至 令和 6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5 时 00 分
追加投标开标日期
令和 6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 时 00 分
开标地点
大阪国税局征收部特别整理综合第二课
购买价款缴纳期限
令和 6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3 时 00 分
出售决定的日期和时间
令和 6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11 时 00 分
出售决定的地点
大阪国税局征收部特别整理综合第二课
居住表示等
兵库县明石市茶园场町 3 番 2-101 号
交通工具
JR(西日本)神户线(东海道本线·山阳本线)明石站西北方约 1.2 公里(道路距离)
总楼面面积
73.32m
2 (22.2 坪)
主要种类
住宅

详细信息(个别)

财产编号
1
所在地(登记簿表示内容)
兵库县明石市茶园场町 1609 番地 9
建筑物的名称(登记簿表示内容)
藤和明石公园高地镇 2 号栋
结构(登记簿表示内容)
钢结构钢筋混凝土·钢筋混凝土造陆屋顶 9 层建筑
楼面面积(登记簿表示内容)
1 楼 1,583.30m
2 (478.9 坪)

2 楼 1,410.13m
2 (426.6 坪)

3 楼 1,490.90m
2 (451.0 坪)

4 楼 1,490.90m
2 (451.0 坪)

5 楼 1,490.90m
2 (451.0 坪)

6 楼 1,490.90m
2 (451.0 坪)

7 楼 1,490.90m
2 (451.0 坪)

8 楼 1,490.90m
2 (451.0 坪)

9 楼 1,490.90m
2 (451.0 坪)
地盘·地势
拍卖财产的用地,东西约 175 米,南北约 70 米,呈大致长方形的地块,地势大致平坦。
接道状况
拍卖财产的用地,南侧与宽约 11 米的铺装市道“大明石 6 号线”,东侧与宽约 11 米的铺装市道“明石中央 45 号线”,分别大致等高相接。
土地的符号(登记簿表示内容)
1
所在(登记簿表示内容)
兵库县明石市茶园场町 1609 番 9
地目(登记簿表示内容)
住宅地
地积(登记簿表示内容)
8989.84m
2
房屋编号(登记簿表示内容)
茶园场町 1609 番 9-2-101
建筑物编号(登记簿表示内容)
2-101
种类(登记簿表示内容)
住宅
结构(登记簿表示内容)
钢结构钢筋混凝土造 1 层建筑
楼面面积(登记簿表示内容)
1 楼部分 73.32m
2 (22.2 坪)
使用状况
拍卖财产是昭和 56 年 2 月左右建造的,令和 6 年 2 月现在,预计被拍卖财产所有者作为住宅使用。
管理状况
管理组合

藤和明石公园高地镇管理组合

管理费

每月 8,290 日元

修缮费

每月 11,790 日元

专用庭使用费

每月 200 日元

根据管理组合的申请,令和 6 年 3 月现在,有 711,200 日元的未缴纳管理费等和 148,097 日元的延迟损害金。

关于管理规约的详细内容,请向三菱地所社区株式会社神户第一支店咨询。

(咨询处)

三菱地所社区株式会社神户第一支店 电话(078)571-0073

此外,关于拍卖手续等内容,请向大阪国税局征收部特别整理综合第二课咨询。
用地权的表示 – 土地的符号(登记簿表示内容)
1
用地权的表示 – 用地权的种类(登记簿表示内容)
所有权
用地权的表示 – 用地权的比例(登记簿表示内容)
1792801 分之 7714

详细信息(共同)

公法上的规定
市街化区域 工业地域
特别事项
“藤和明石公园高地镇”有管理组合,根据管理规约,现所有者的权利义务将由买受人继承。
其他事项
拍卖财产的出售决定,将以最高出价者的投标价格进行。
注意事项
1. 关于拍卖财产,请事先确认其现状及相关公簿等。

2. 如果刊登的图纸及照片与现状不同,以现状为准。

3. 即使拍卖财产存在财产种类或品质上的不适合,执行机关(国家)也不承担担保责任。

4. 执行机关(国家)不承担拍卖财产的交付义务,因此,对于使用者或占有者要求交付的情况,以及拍卖财产内的动产等的处理,将由买受人进行。

5. 关于土地的边界,请与相邻土地所有者协商,关于接面道路(私道)的使用,请与道路所有者协商。

6. 没有进行关于土壤污染和石棉等的专业调查。

7. 权利转移及危险负担的转移时间,是在出售决定后,买受人缴纳购买价款时。

但是,对于需要根据法令等规定进行许可或登记等的拍卖财产,如果不满足相关机关的许可或登记等要求,权利转移的效力将不会产生。

8. 拍卖财产的权利转移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。

9. 有可能中止拍卖,因此在投标前请确认是否有拍卖中止。

10. 对于出售分区编号内有多个财产(包括财产为一个但所有者不同的情况)的情况,根据国税征收法第 89 条第 3 项的规定,将通过一并评估的方式进行拍卖。

关于拍卖财产的咨询处

咨询处
大阪国税局

咨询时,请在开标日(令和 6 年 9 月 3 日)和出售分区编号(890-1)的基础上进行查询。
负责部门名称
特别整理综合第二课
邮政编码
540-8541
所在地
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 1 丁目 5 番 63 号大阪合同厅舍第 3 号馆
电话号码
06-6941-5331
内线
4688
电话接待时间
平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5 时
×️
藤和明石公园高地镇 2 号栋

建造年月
1981 年 2 月(建造 43 年)
楼层
9 层
总户数
268 户
销售价格
1,220 至 1,510 万日元
交通
山阳电铁本线 山阳明石站 步行 15 分钟
最后修改日期: 2024 年 8 月 11 日